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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科教育直播功能及服务使用规范

【重要提示】

在使用凡科教育提供的直播功能及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理解《凡科教育直播功能及服务使用规范》(简称“本规范”),特别是以黑体加粗、下划线标识等其他合理方式提示您注意的可能与您利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免除责任的条款、对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

如果您不同意本规范的任意或全部条款,尤其是前述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凡科教育直播功能。一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事实上使用凡科教育提供的直播功能服务(包括免费试用服务),均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签署本规范,并自愿接受并遵守本规范的全部约定。


第一条适用对象

1.1本规范适用于您购买并使用凡科教育软件产品中视频直播功能后所开设的所有直播间及在直播间中讲课的教师或其他人员。

1.2本规范提及示例并不代表列举所有情况,仅为帮助您理解并避免违规。

1.3本规范所称“教师或其他人员”即指在直播间中为实现教学目的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培训人员等,以下简称“主播”;如您进行非教学目的的直播,凡科教育有权根据本规范暂停提供直播功能服务。

1.4您同意,凡科教育仅作为直播功能提供方,不参与您的实际经营行为,您应完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与主播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对直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义务。您应在直播前核验所有直播人员身份信息,对与真实身份信息不符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网络直播发布的,不得让其参与直播。


第二条 基本守则与禁止性行为

2.1 基本守则

2.1.1您和您聘请的主播或其他参与直播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并有义务维护积极健康的直播环境,您应对直播封面、直播标题、直播内容、连麦用户、麦序信息、公屏言论等使用直播服务所产生的内容负责。否则,凡科教育有权依据直播事实及影响程度,暂停、终止提供任何凡科教育直播功能或服务,并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2.1.2如您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营销行为的,应遵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1.3如您使用其他人肖像作为虚拟形象从事直播的,应当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2您在使用凡科教育直播功能及服务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规则,并确保拥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资质和能力,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他内容。

2.3您在使用凡科教育及直播功能服务时须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不得侵犯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其提供便利:

1)实施诈欺、虚伪不实或误导行为,或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的行为。

2)发布、传播包含危害国家秩序和安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低俗等违法违规信息。

3)实施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病毒、木马、恶意代码、钓鱼等方式,对网站、服务器进行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

4)实施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凡科教育服务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扰乱凡科教育服务的运营或他人对凡科教育服务的使用;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凡科教育任何产品或任何部分、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5)申请和注册与凡科教育及凡科教育关联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页等,用于开展与凡科教育及凡科教育关联方实质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2.4您在使用凡科教育直播功能及服务时,不得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展示危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或言论;

7)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8)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9)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10)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违背伦理道德的。

11)其他有违公序良俗、有悖于社会公德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第三条 服务终止与责任承担

3.1凡科教育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随时调整、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进行下线、迭代、整合等)。但是,凡科教育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您,以便您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以及业务调整等,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3.2如果凡科教育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约定的,凡科教育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下架,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禁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凡科教育也有权依照本规范的规定,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

凡科教育依据本规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服务、终止服务等),不视为凡科教育违约,若因此给您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暂停、数据清空等)的,均由您自行承担。同时,因您违反本规范约定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若给凡科教育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3.3若因您违反本规范的保证与承诺,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应当自行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凡科教育因此遭受损失的,您应当一并赔偿。

3.4当您的行为存在侵权、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凡科教育可对您采取冻结资金、锁定提现等强制措施。


第四条 其他

4.1如用户就您商品/服务向凡科教育投诉,凡科教育经核实后,有权要求您配合解决该投诉。如您拒绝或怠于解决投诉,引发用户再次投诉或投诉至有关部门的,凡科教育有权就相关规则或基于基本的道德对您与用户的纠纷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在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后直接作出处理等。

4.2您使用凡科教育直播功能及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规范的约束。凡科教育可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对规范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规范内容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生效,您可以在凡科网中查阅相关规范条款。如您不同意变更的内容,您应当于本协议变更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凡科教育直播功能及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后仍继续使用,视为您同意变更后的规范内容。

4.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后如有修改,自修改公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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