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效果
在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备案后一般要求在30个工作日之内“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网站底部位置;“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放在备案编号之前。
本文指引网站通过了公安局备案后将公安机关备案编号及图标放到网站底部的操作。
二、功能说明
【版本】任意版本
三、设置教程
1. 获取公安备案号及图标
1.1 通过了公安备案后,进入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点击登录。
1.2 在【主页】找到【已备案网站】中点击查看网站详细。
1.3 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手动复制备案号。
注意:获取后页面不要关闭,后面操作还需要打开该页面。
2. 添加备案到网站底部
2.1 回到教育电脑网站设计页面,添加【图文展示】模块至底部。
2.2 选择第三个模块样式后点击文本的编辑按钮。
2.3 点击【插入图片】上传备案图标,并粘贴备案号。
2.4 再次回到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点击【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在代码弹窗复制网址信息。
2.3 复制后回到电脑网站设计页面,给文本和图标设置超链接,链接到上一步骤获取的网址。
2.4 调整文本样式(字号、颜色等),然后拖动到合适位置即可。